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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2025年9月起,这类省财政项目必须进行成果登记

发布时间:2025-11-25
评价单位:河南省中研汇智科技成果评价中心
访问次数:39次

近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正式发布公告,为落实《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自2025年9月1日后验收的省财政经费支持项目必须进行成果登记,并将登记证书作为项目验收必备材料之一已取得《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的可直接登记
材料准备: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合同书;

项目立项证明;

项目执行期内产生的论文、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

项目结项(题)报告

2、省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立项证明;

项目执行期内产生的论文、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

项目结项(题)报告。

3、其他部门(地方)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立项申请书;

项目立项证明;

项目执行期内产生的论文、知识产权等科技成果;

项目结项(题)报告。


:持“河南省科技报告收录证书”的各级财政投入科技计划项目可直接进行登记,无需提供其他附件材料。登记成果名称、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须与立项证明中的信息保持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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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善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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