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发布的T/CASTEM 1003—2020《科技成果评估规范》团体标准遵循开放、公平、透明、协商一致和促进贸易和交流的原则,按照在本平台公布的《标准制定程序文件_CASTEM》制定。T/CASTEM 1003—2020《科技成果评估规范》团体标准规定的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科技成果评估规范》规定了科技成果评估总体原则、评估主体要求、评估内容与方法、评估流程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科技成果的评估活动,其他类型的科技成果评估活动可参考使用。
科技成果评估的总体原则,包括分类评估原则、系统性原则、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可溯源原则等。
科技成果评估主体要求,包括评估机构、评估项目组、咨询专家等。
科技成果评估的内容与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成熟度、技术创新度、技术先进度、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和团队等。
科技成果评估的流程及要求,包括受理申请、制定评估方案、收集信息、组建咨询专家组、分项评估、实地调研(必要时)、形成评估报告、报告审核、交付报告及后续服务等活动。